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工资应当由谁来支付?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
《劳动合同法》*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
《劳动合同法》*62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购买派遣服务方在几方协议中应该对加班问题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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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条:《劳务派遣管理暂行规定》
*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数,派遣人数不得**过其总用工人数的10%。
前款所称职工总数,是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数额和用工人数。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人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二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前,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计划,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内,劳务派遣服务,调整用工比例至规定的比例。但是,在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满两年后,可以继续依法履行,直至期满。